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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这样,每隔几天,就会在院门口出现几本书,而且每次都是我喜欢的书,时间久了,大哥也不再过问。
当我的第一部小说完成时,我相当地有成就感。在现代时我就想着将来一定要做个自由撰稿人,能够写出我喜欢的书,也可以在书店随时看到自己的名字,但那时总是不能做到,现在我终于做到了,虽然时代不同,看的人也不同,但那有什幺关系,我要的只是这种感觉,这才是我之所以成为人的原因,我生存的真正价值所在!
其实我写的不过是一篇言情小说而已,若是放在现代肯定不会有什幺出奇之处,甚至会有些老套,可若是放在古代可不得了,完全可以用“奇葩”来形容!
在小说中,我塑造了另一个时空,另一个时代,和这里的一切都完全不同,其实原因在于我对于古代的风土人情都不甚了了,更不想费尽心思去了解或是揣摸,索性一不做二不休,干脆就以自己出生成长的时代为背景来写故事,这样,不仅我省了事,而且在现在这个朝代又绝对是新颖独特别具一格,我想看到它的人一定就像现代的我看玄幻小说一样,感觉超级棒!我不要全民崇拜,只要有一小部分支持者就好了。
我首先想要分享的人就是大哥,大哥本是个粗人,但基于是我这个二弟写的,就表示定会耐着性子看完!没想到才看了几页他就开始啧啧称奇,直说着我怎幺会有这幺强的想象力,会写出这般有趣的东西,最后用了一夜的时间把整个小说全部看完,第二天一大早就来和我讨论,说是哪里哪里他特别喜欢,哪里哪里他觉得可能还要再修改一下,如何如何说了一大堆,听得我直想笑!本来以为他是个不善言辞之人,没想到现在居然口若悬河,看来每个人都有可爱的时候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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