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作家想说的话:】
大家!
妈妈的弟弟其实是称呼为“舅舅”,但是我觉得不太好听所以就用了叔叔的称呼……不必介意!
-----正文-----
他以最快的速度飙车,三分钟之内冲刺了十分钟的车程,在即将进入高速公路的前一个弯道,他忽然踢开车门,朝车外跳下去。
从高速疾驰的车上面跳下来,在寻常人眼中,无异于是自找死路。但凌钧对自己足够信任,纵身跃入路边的草丛中,身体沿着山道滚了数圈,直接落进了林中。
没了人控制的车子飞奔前进,最终撞到了弯道处的山体,尖锐刺耳的碰撞声传来,三秒后轰一声爆炸,焰火腾升,红晕天幕。
凌钧借着树林的缓冲,身子蜷曲双手护头,最终被一棵高大的树拦住了身体,总算停下。他缓缓起身,身上除了几块擦伤,竟然完好无损,只不过衣服擦损了极多,发丝也凌乱不堪,一时间有些狼狈了。
凌钧把衬衫脱掉,套上程以霖的西装外套,随手一撩头发,梳了几把,施施然又成了潇洒公子哥。
确认已经逃得足够远,邓旭文的人一时追不上,凌钧总算得以放松,循着记忆在山林之中穿行。他腿长步子大,但离目的地也还有相当一段距离,约莫半小时后,他迈上了前往港口的最后一段路。
当看见停靠岸边的那一艘高大邮轮,他忍不住弯了嘴角,心道天助我也。
也不管有没有护照,他毫不犹豫就往那舷梯上走。守在邮轮两侧的人拦住他,道:“不好意思,先生,我们这是私人邮轮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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